质量成本核算原则
质量成本核算的核心原则质量成本核算需遵循以下原则,以确保数据真实、有效且符合管理需求:[*]真实性原则
成本数据必须基于实际经济活动记录,杜绝虚假信息,如内部损失需准确统计废品率及返修费用。
[*]合法性原则
核算需符合国家法规,禁止将非法支出(如未达标的违规采购费用)计入质量成本。
[*]相关性原则
成本信息应与决策需求相关,例如区分预防成本(如培训费用)与故障成本(如客户索赔),以满足不同管理层次的分析需求。
[*]一致性原则
核算方法前后各期需保持一致,例如同类项目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,避免数据可比性失真。
[*]重要性原则
重点核算关键成本项目(如外部损失中的品牌信誉损失),次要项目可简化处理以提高效率。
[*]权责发生制原则
费用归属期与实际发生期一致,例如跨期质量改进费用需按受益期分摊,避免利润扭曲。
[*]实际成本计价原则
以实际消耗的资源成本计价(如原材料报废的实际采购价),而非预估或计划成本。
[*]部门协作原则
质量部门与财务部门需密切合作,统一核算度量值(如故障成本按工时或材料单位计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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